小說宣傳時,哪種方式最容易勸退讀者?到別人的粉絲頁或私訊裡貼長篇罐頭廣告。鬱兔曾遇過同一位作者先在她的 FB 貼文下留言打廣告,被刪後又私訊一次同樣的內容;這種強迫式推銷只會讓人皺眉關掉。搶注意力雖然是創作者的必修課,但應該用更友善、親民的方式經營,而不是闖進別人家打廣告。
貼文下的長篇罐頭廣告
某天我照常在FB貼文,隔天早上起來,多了一些未回覆訊息。
我回覆的時候,卻瞥見其中一篇留言特別長,原本還以為是特別有感觸的讀者寫的,結果仔細一看,才發現是某位作家來打廣告。
內容大概是他是誰,然後寫了什麼作品,舉辦什麼活動,歡迎大家來看之類的,還附上網址,洋洋灑灑至少百餘字。
我心想,怎麼這個年代了,都還有人放這種罐頭消息,而且還是在人家FB頁面下那樣發,真是超級沒禮貌的= =”
因為我也懶得警告對方,所以我就直接刪除了這個留言,然後就忘了這件事情。
同一個人又私訊一次
接著又過了一段時間,那天早上我起來,看到有人私信我粉絲團帳號,結果我點開來看,又是同樣的那一串文字。
是的,還是同一個人!
雖然偶爾會收到那種「歡迎來看我的文章」之類的訊息,但像這樣子闖進人家家裡打兩次廣告的人還真是第一次,看到的當下真是火都上來了,我就回了類似「你這種推銷方式很惱人,建議停止」的簡單回答。
然後他就已讀不回了,只希望他聽得進去。
低劣的推銷只會勸退讀者
這種手法叫做「推銷」,而且還是相當低劣的那一種,我敢說,看到這樣的訊息,只會皺眉頭然後立刻關掉,根本不會想點進去。
今天說出這件事情,是想藉這個例子和各位提醒,雖然現在「搶注意」這件事情是創作者們必修課程,可是像這樣的「推銷」,不僅一點都起不了作用,還會惹人不愉快。
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行銷自己的方法,一起加油吧!
常見問題 FAQ
不建議。在別人的頁面留長篇罐頭廣告相當沒禮貌,也容易被直接刪除。
通常沒有效果。看到這類訊息的人多半只會皺眉關掉,根本不會點進去。
搶注意力是必修課,但要用親民友善的方式,例如經營自己的社群、與讀者真誠互動,而不是強迫推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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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作者
鬱兔,台灣輕小說作家、小說家 VTuber,入行十多年,商業實體出版達 40 冊,作品《遺失的情書》獲文化部 111 年青年創作獎勵。《嘿!聽說妳在鬼島當作家》系列記錄了在台灣當小說家的見聞與心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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